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武汉市道路绿化提升方案,以及武汉市城市绿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配套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各类别用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在审核用地面积时,应有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参加审核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原因无法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绿化面积标准的,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按所缺面积绿化的造价收取绿化补偿费,用于异地绿化。未缴纳绿化补偿费的,规划部门不予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建筑退让、规划控制绿化带、公共通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彰显山水园林特色,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3、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条件,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以便利市民为原则,广泛种植树木,合理设置各类绿地。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调整,需遵循绿地总量不减原则。各级***应按规划要求,有***地组织绿化建设。
4、此外,规定还针对湖泊地区提出了后退湖泊绿线不少于7米的要求,并限制建筑物临湖面建筑高度不得超过湖面距离的1倍。对于特定区域,如东湖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等,规划管理有更严格要求。规定有效期5年,自施行日起执行,并废止了原有规定。
1、武汉市园林局的职能进行了新的调整,主要涉及绿地系统规划与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城市绿化建设的各个环节。首先,该局将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的规划编制,确保绿线划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包括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在转变职能方面,武汉市园林局将更加专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一)划入的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3、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推广,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1 负责园林绿化宣传、普查统计和信息收集,促进中介组织的发展。1 指导协调各区和相关部门工作,建设园林绿化队伍,负责人才培养和安全生产。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园林和林业局 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拟订本市地方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按年度编制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立法***。
关于武汉市道路绿化提升方案,以及武汉市城市绿化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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