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广西绿化养护收费规定文件,以及广西绿化养护收费规定文件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定义物业管理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自治区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自治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4、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包括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若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5、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扩大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1、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四)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
2、年。根据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官方网站显示,2015年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3,所以是2015年调整为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4、本定额与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配套执行。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价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区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含乡)***所在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4、为了有效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以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本条例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并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制定。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所在地镇规划区内的所有绿化相关活动,包括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的绿化工作主管机构,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市的绿化工作。
5、例如,去年9月,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条例》对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的作出规定,明确了禁止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旨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广西自治区实际情况。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2、首先就是需要被行事拘留 ,之所以需要被行事拘留主要就是为了满足一些事件的调查,可以让其清晰的交代对应的犯罪事实,并且可以主动对其进行一个动机的核实,这对于案情都是非常有利的。
3、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宁青秀山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南宁青秀山自然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南宁青秀山(以下简称青秀山)保护范围包括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地带。
4、包括古树名木保护和禁止破坏植被等规定。第三十三条: 加强安全和治安管理,确保游客安全。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 列举了详细的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罚,从违法资源占用到破坏环境,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责任追究。条例对各类违法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责任,确保了风景名胜区的有序管理和保护。
5、广西贺州古樟树被砍9棵,最长树龄500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龙山村内, 有9颗古樟树被砍了,其中有八棵为挂名保护古树名木,最长树龄达500年。那天有老人亲自看着这些古樟树被人砍了,高高的树杈从空中落下来,那声音就像地震一样。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养护和改善资金来源,促进本自治区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一)将原自治区交通厅的职责、原自治区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3、项***性基金(收费)是: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邮电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税。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为推动乡镇交通事业的发展,加强乡镇交通管理,以服务农村经济和民众生活为目标,依据交通部的指导以及自治区文件桂政发〔1985〕118号的规定,制定本乡镇交通管理站管理办法细则。第二条,乡镇交通管理站(简称交管站)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于乡镇***,负责本区域的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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